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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章 论语为政(2)(2 / 2)


【评析】

孔子并不反对他的学生谋求官职,在《论语》中还有“学而优则仕”的观念。他认为,身居官位者,应当谨言慎行,说有把握的话,做有把握的事,这样可以减少失误,减少后悔,这是对国家对个人负责任的态度。当然这里所说的,并不仅仅是一个为官的方法,也表明了孔子在知与行二者关系问题上的观念,是对上一章“知之为知之”的进一步解说。

【原文】

2.19 哀公①问曰:“何为则民服?”孔子对曰②:“举直错诸枉③,则民服;举枉错诸直,则民不服。”

①哀公:姓姬名蒋,哀是其谥号,鲁国国君,公元前494—前468年在位。

②对曰:《论语》中记载对国君及在上位者问话的回答都用“对曰”,以表示尊敬。

③举直错诸枉:举,选拔的意思。直,正直公平。错,同措,放置。枉,不正直。

【译文】

鲁哀公问:“怎样才能使百姓服从呢?”孔子回答说:“把正直无私的人提拔起来,把邪恶不正的人置于一旁,老百姓就会服从了;把邪恶不正的人提拔起来,把正直无私的人置于一旁,老百姓就不会服从统治了。”

【评析】

亲君子,远小人,这是孔子一贯的主张。在选用人才的问题上仍是如此。荐举贤才、选贤用能,这是孔子德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宗法制度下的选官用吏,唯亲是举,非亲非故者即使再有才干,也不会被选用。孔子的这种用人思想可说在当时是一大进步。“任人唯贤”的思想,在今天不失其珍贵的价值。

【原文】

2.20 季康子①问:“使民敬、忠以②劝③,如之何?”子曰:“临④之以庄,则敬;孝慈⑤,则忠;举善而教不能,则劝。”

【注释】

①季康子:姓季孙名肥,康是他的谥号,鲁哀公时任正卿,是当时政治上最有权势的人。

②以:连接词,与“而”同。

③劝:勉励。这里是自勉努力的意思。

④临:对待。

⑤孝慈:一说当政者自己孝慈;一说当政者引导老百姓孝慈。此处采用后者。

【译文】

季康子问道:“要使老百姓对当政的人尊敬、尽忠而努力干活,该怎样去做呢?”孔子说:“你用庄重的态度对待老百姓,他们就会尊敬你;你对父母孝顺、对子弟慈祥,百姓就会尽忠于你;你选用善良的人,又教育能力差的人,百姓就会互相勉励,加倍努力了。”

【评析】

本章内容还是在谈如何从政的问题。孔子主张“礼治”、“德治”,这不单单是针对老百姓的,对于当政者仍是如此。当政者本人应当庄重严谨、孝顺慈祥,老百姓就会对当政的人尊敬、尽忠又努力干活。

【原文】

2.21 或①谓孔子曰:“子奚②不为政?”子曰:“《书》③云:‘孝乎惟孝,友于兄弟。’施于有政④,是亦为政,奚其为为政?”

【注释】

①或:有人。不定代词。

②奚:疑问词,相当于“为什么”。

③《书》:指《尚书》。

④施于有政:施:一作施行讲;一作延及讲。

【译文】

有人对孔子说:“你什么不从事政治呢?”孔子回答说:“《尚书》上说,‘孝就是孝敬父母,友爱兄弟。’把这孝悌的道理施于政事,也就是从事政治,又要怎样才能算是为政呢?”

【评析】

这一章反映了孔子两方面的思想主张。其一,国家政治以孝为本,孝父友兄的人才有资格担当国家的官职。说明了孔子的“德治”思想主张。其二孔子从事教育,不仅是教授学生的问题,而且是通过对学生的教育,间接参与国家政治,这是他教育思想的实质,也是他为政的一种形式。

【原文】

2.22 子曰:“人而无信,不知其可也。大车无輗①,小车无軏②,其何以行之哉?”

【注释】

①輗:音ní,古代大车车辕前面横木上的木销子。大车指的是牛车。

②軏:音yuè,古代小车车辕前面横木上的木销子。没有輗和軏,车就不能走。

【译文】

孔子说:“一个人不讲信用,是根本不可以的。就好像大车没有輗、小车没有軏一样,它靠什么行走呢?”

【评析】

信,是儒家传统伦理准则之一。孔子认为,信是人立身处世的基点。在《论语》书中,信的含义有两种:一是信任,即取得别人的信任,二是对人讲信用。在后面的《子张》、《阳货》、《子路》等篇中,都提到信的道德。

【原文】

2.23 子张问:“十世①可知也?”子曰:殷因②于夏礼,所损益③可知也;周因于殷礼,所损益可知也。其或继周者,虽百世,可知也。”

【注释】

①世:古时称30年为一世。也有的把“世”解释为朝代。

②因:因袭:沿用、继承。

③损益:减少和增加,即优化、变动之义。

【译文】

子张问孔子:“今后十世(的礼仪制度)可以预先知道吗?”孔子回答说:“商朝继承了夏朝的礼仪制度,所减少和所增加的内容是可以知道的;周朝又继承商朝的礼仪制度,所废除的和所增加的内容也是可以知道的。将来有继承周朝的,就是一百世以后的情况,也是可以预先知道的。”

【评析】

本章中孔子提出一个重要概念:损益。它的含义是增减、兴革。即对前代典章制度、礼仪规范等有继承、没袭,也有改革、变通。这表明,孔子本人并不是顽固保守派,并不一定要回到周公时代,他也不反对所有的改革。当然,他的损益程度是受限制的,是以不改变周礼的基本性质为前提的。

【原文】

2.24 子曰:“非其鬼①而祭之;谄②也。见义③不为,无勇也。”

【注释】

①鬼:有两种解释:一是指鬼神,二是指死去的祖先。这里泛指鬼神。

②谄:音chǎn,谄媚、阿谀。

③义:人应该做的事就是义。

【译文】

孔子说:“不是你应该祭的鬼神,你却去祭它,这就是谄媚。见到应该挺身而出的事情,却袖手旁观,就是怯懦。”

【评析】

在本章中,孔子又提出“义”和“勇”的概念,这都是儒家有关塑造高尚人格的规范。《论语集解》注:义,所宜为。符合于仁、礼要求的,就是义。“勇”,就是果敢,勇敢。孔子把“勇”作为实行“仁”的条件之一,“勇”,必须符合“仁、义、礼、智”,才算是勇,否则就是“乱”。